1.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,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管理与考核。
2.负责党员的教育与管理、基层党组织建设、发展党员工作。
3.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、轮岗交流、教育培训、挂职锻炼、年度考核、出国(境)管理及个人事项报告等。
4.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调整的审核及报批工作。
5.负责综合考核及驻村帮扶工作。
6.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,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,参与全校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。
7.负责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,负责党员、干部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,指导分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等工作。
8.负责机关党委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。
9.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